个人所得税不告诉你的10件事
个税的名目繁多,你的收入越多元化,且单项越低,则税费越低。
个人所得税是世界性的税种,它除了是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外,还起着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不过后者的效果在中国还不那么明显。
01、分开计税对你来说是划算的
个税法规定,个人所得共有十一个应税项目,除常见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外,包括个体户经营所得、股息及红利所得,还有中之类的偶然所得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所得”。
中国实行的就是这种分类课征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所得项目分别规定税率并单独计算征收税费。它的好处是易于进行源泉扣缴,理论上说,你的收入越多元化,且单项越低,则税费越低。“但缺点是不能按照纳税人的真正纳税能力征税,有欠公平,”某公司财务说:“工资收入8000元就会比几项收入加起来8000元交纳的税款高。”
02、“劫富济贫”是国际惯例
高收入人群是纳税的重点,在全球都是这样。2013年,法国准备将富人税率提高至75%,致众多富人纷纷“出逃”;美国将百万富翁的税率的低值和恢复高所得税率从35%提高到39.6%;日本安倍政府也拟将富人高税率从目前的40%上调至45%.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同时还带着减少贫富差距、降低基尼系数的美好愿望。欧美的富人早就已经学会了雇佣律师和税务顾问协助避税。在中国,年收入12万元即为高收入,但如果你只是一名普通职员,避税的事,自己说了可不算。
03、征高收入税主要靠你自觉申报
个人所得税交纳给公司注册地的地税部门,“它属于地方财政收入,不用向上交,”某公司财务说,“但在地税局查不到单个人的缴税金额,它的系统里只有公司缴纳的整体数字,只有通过查公司的账才可能发现逃避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对于高收入人群,税务部门采用纳税人自行申报与法人或雇主申报两者相结合的交叉稽核体系,降低他们逃税的可能。这其实还是在考验你和你的雇主的自觉性,税务部门再没有更多的主动行为。
04、公司帮你避税不光是学雷锋
除去个体户外,个人所得税都由单位代扣代缴,不由自己交,而公司也会用合理的方式帮员工节税,如将一部分工资变为用发票报销的金额,或将发给员工的油和米计为食堂的成本,这不光让个人减少了税款,其实公司也是在借此平衡各项税率。
某公司财务这样透露,“公司三大主要税费为营业税、增值税与个税,如果公司在前两项上进行了一些避税活动,而个税部分过高,与营业税及增值税不成比例,很容易让税务部门推测出公司的其他两项税费有问题。”言下之意,调节个税在整体税费中的比重,能让公司显现出的经营水平看上去更加合理化。
05、交出差发票不仅仅为了证明你真的花钱了
许多公司会制订员工出差住宿、餐饮和交通消费标准,然后要求员工在出差结束后凭借发票进行报销。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让你拿出凭据,防止有人借机揩油,更重要的是,这样能够避免重复征税你在餐厅吃饭已经交了一次增值税,如果直接拿回现金,这笔钱里还要再扣掉个税。另外,因为公司已经决定在你出差途中花费掉这笔钱了,所以用发票抵充的出差报销理论上不属于避税范畴。
06、“月饼税”不一定真的会收
“月饼税”、“粽子税”、“饮料税”,全部都是真实存在的。从2009年的个税规定开始,只要发到你手里面的福利,无论现金还是实物,都要计入工资内计征个税。不过还是有例外情况“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计征个税。”某税务总局官员在接受采访时说。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发的月饼是人手一份、所有人都一样,你的个税就可以豁免。
07、小心“年终奖临界点”
把部分收入放入年终奖中发放,对个人而言是划算的。因为年终奖税率是奖金总数除以12后计算的,所以更容易获得更低的计税档次。但年终奖税率计算方式存在6个缩水区域,分别是1.8万元、5.4万元、10.8万元、42万元、66万元和96万元,比如年终奖若为1.8万元,比年终奖为18001元的需要多纳税1155.1元。如果薪酬人员帮你把超过1.8万元的部分分配到月薪中就可以避开这个尴尬。“当然,薪酬部门不一定会专门照顾你个人的情绪,这意味工作量的增加。”
08、被炒鱿鱼拿到的补偿金不交税
当你能够从雇主那里获得收入,同时又完全不用工作的时候,你就不必缴税了听起来很怪,只有两种情况下会有这种“好”事发生,前一种你收到的是退休金,后一种则是解除合同的补偿金。税务总局规定,对于解聘人员,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平均2至3个月的补偿金,都会免税。
09、保险产品能避税只是噱头
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和分红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是保险产品被赋予避税功能的根本依据。在国外征收较高遗产税的环境下,购买高额寿险产品的确能有效降低税负。但中国目前还不存在遗产税。而且保险金给付是以死亡和伤残为条件,资产流动性极差、分红收益也不高,是非常笨拙的合理避税方法。所以,在中国的保险产品中,避税只是个噱头。
10、个税缴错地方可能影响你购车、购房
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源泉扣缴(如公司代扣)与自行申报并用,但一般工资性收入都是由前者代扣。这样的问题在于,不少公司只在a地有办事处,而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在b地,所以在a地上班的人,个税也只能交到b地地税局。而对于北京这类需用个税做购房、购车证明的人来说就比较“悲催”。一位公司财务人员说:“解决办法要么是总公司在当地成立分公司,去当地地税局登记缴纳;要么通过第三方代缴,但同时劳务合同也需和第三方签订了。